香港邮政电子核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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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邮政银行证书(机构)
由2010年3月31日开始,香港邮政核证机关已终止所有银行证书之核证登记机关运作,幷停止发出新的银行证书。
此网页提供有关在2010年3月31日以前所发出的香港邮政银行证书(机构)的资料。详细资料可参阅相关的银行证书核证作业准则。
香港邮政银行证书(机构)发给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签发有效商业登记证之机构以及获香港法例认可之本港法定团体("登记人机构");幷识别已获授权使用该银行证书(机构)的登记人机构成员或雇员("获授权用户")。登记人机构为核证登记机关银行之客户。每份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及需缴付登记费用港币一百二十元(每份证书首次登记只须缴付费用港币二十元。)。此等证书可用来从事网上银行服务及其他商业经营。
香港邮政银行证书(机构)载有以下资料:
- 核证登记机关名称;
- 授权用户在香港身份证 / 护照上的名称;
- 登记机构名称;
- 机构分行名称或部门名称;
- 机构注册号码;
- 电子邮件地址;及
- 独有的登记单位参考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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