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郵政電子核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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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7年3月30日

由2007年4月1日起外判電子證書的營運工作

A. 新聞公報
 
B. 相關問題及解答

1. 電子證書的客戶熱線查詢服務是否繼續?

是。顧客仍可致電電子證書客戶熱線2921 6633。

2. 電子證書的網站服務是否繼續?

是。網址為www.hongkongpost.gov.hk

3. 是否仍可在郵局提交電子證書申請?


是。市民仍可在郵局提交電子證書申請。

4. 電子證書的收費有沒有改變?

收費不變。

5. 承辦商在接手營運電子證書服務後,我能否繼續使用現時有效的電子證書?

承辦商只是代表香港郵政營運電子證書服務,市民仍可如常繼續使用現時有效的電子證書。

6. 電子證書的服務會有改變嗎?

承辦商會維持現有的電子證書服務,包括繼續現時由郵局櫃位提供辦理電子證書申請的服務。

如有服務上的變動,我們會作出公佈。

7. 電子證書用戶的個人資料是否由承辦商接管?

政府仍繼續擁有所有電子證書用戶的個人資料,承辦商只負責運作及維持香港郵政核證機關的服務。承辦商在處理有關的個人資料時,須依照現行嚴格的資料保安程序,及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要求,以保護用戶的個人資料。

承辦商只可在履行合約提供電子證書服務時方可使用這些個人資料。如承辦商提供其他增值服務,須徵詢電子證書用戶是否願意接收有關服務資訊。

8. 香港郵政是否繼續接受市民申請在智能身份證植入電子證書?

是。市民仍可在20間指定郵政局辦理申請在智能身份證植入電子證書。

9. 市民是否可繼續享有免費智能身份證電子證書?

首年免費智能身份證電子證書的推廣已於2007年3月31日完結。

在2007年3月31日或之前發出的智能身分證電子證書免費使用期,會延長至3年直至該電子證書的3年有效期屆滿為止。

在2007年4月1日或之後發出的智能身份證電子證書,申請費用均為每年港幣50元正。

10. 我的智能身份證電子證書免費使用期何時到期?

在2007年3月31日或之前發出的智能身分證電子證書免費使用期,將由1年延長至3年,即直至電子證書3年有效期屆滿為止。

11. 如我的智能身份證電子證書的3年有效使用期已屆滿,我是否仍可續期或重新申請另一張智能身份證電子證書?

可以。你可於20間指定郵政局辦理手續。

12. 我可否把智能身份證內的電子證書移除嗎?

你可在20間指定郵政局辦理。

另外,如你的個人電腦已接駁合適的智能卡閱讀器,你可使用「e-Cert 管理軟件」自行移除智能身份證內的電子證書。

13. 香港郵政會否繼續推廣電子證書的活動?

如有推廣電子證書的活動,我們會作出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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