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郵政電子核證

| 首頁 | 聯絡我們 | English | 简体中文 | 圖像版 | 字型大小 : A A A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1. 向你收集所得的資料會用作處理你的電子證書申請事宜。
  2. 自2007年4月1日起,香港郵政核證機關的營運已外判給私營機構承辦。目前,香港郵政已批出合約予翹晉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承辦商"),以營運和維持香港郵政核證機關的系統和服務,合約期由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承辦商只有在履行香港郵政核證機關服務合約規定的責任時,方可使用登記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
  3. 除非所作用途為法例容許又或屬法例規定,否則我們不會用足以辨識你身分的方式,向他人披露你的資料。
  4. 你向我們提供你的個人資料,全屬自願性質。如未能提供有關資料,可能會影響處理你的電子證書申請。
  5. 我們會保存你的申請資料十年,但不會讓資料當事人在網上刪除香港郵政保存的個人資料。
  6.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你有權查閱或更改香港郵政保存有關你的個人資料。如需查閱或更改資料,請填妥 《查閱資料要求表格》(Pos736)《改正個人資料要求表格》(Pos736A),然後交回任何一間郵政局或寄交香港郵政個人資料私隱主任。《查閱資料要求表格》和 《改正個人資料要求表格》亦可於各郵政局索取。
    我們可就處理查閱個人資料的要求收取合理費用。如有需要,我們會向你收取查閱所需資料的影印費,現有收費為:A4紙(黑白影印)每張港幣1.3元,A3紙(黑白影印)每張港幣1.5元,以作參考。影印費會不時作出調整。
  7. 若你有任何個人資料與申請電子證書(個人)時不同,例如郵遞地址,電郵通訊地址,聯絡電話號碼等等,你可在網上更新你的個人資料

| 返回 | 頁首 |

| 翹晉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香港郵政 |

| 2007 © | 重要告示 | 私隱政策 |

頁尾